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料加工制成的婴幼儿床上用品
术语和定义
-婴幼儿床上用品
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要幼儿使用的床上用品,包括床单、被套、被、枕、枕套、垫、垫套、床围、床垫套、包巾等。
-附件
纺织产品中起连接、装饰、标识、固定或其他作用的部件。[GB 31701—2015,定义3.6]
-绳带
以各种纺织或非纺织材料制成的、带有或不带有装饰物的绳索、拉带、带袢等。[GB 31701-2015,定义3.7]
要求
1、产品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2、产品的质量分为内在质量(包括安全性能和理化性能)、外观质量和工艺质量。
3、内在质量中安全性能按表1要求。
4、纽扣、拉链等非纺织附件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
5、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6、内在质量中理化性能按表2要求,其中蚕丝被、羽绒羽毛被、羽绒羽毛床垫、羽绒羽毛睡袋和羽绒羽毛枕、垫按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7、外观质量按表3要求,其中蚕丝被、羽绒羽毛被、羽绒羽毛床垫、羽绒羽毛睡袋和羽绒羽毛枕按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8、工艺质量按表4要求,其中蚕丝被、羽绒羽毛被、羽绒羽毛床垫、羽绒羽毛睡袋和羽绒羽毛枕、垫按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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