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翼解读 |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要点!
- 来源:牵翼资讯
- 时间:2019-01-0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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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券
(一)政策概况: 《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是指利用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企业、团队向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由企业、团队申领和使用,由服务机构收取和申请兑付。
前款所称专业服务,是指企业、团队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战略规划、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资源开放等服务。具体的服务事项清单,由市科委发布和动态更新。
➤政策要点:兑现主体、服务内容
《管理办法》中兑现申请主体为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包括战略规划、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资源开放等。
(二)申请使用主体:
1、企业
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有关要求。
2、团队
已入驻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众创空间,尚未在本市注册成立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政策要点:支持对象
《管理办法》中对企业的要求为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要求(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
对团队申请主体要求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三)服务机构:
1、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备相关专业服务能力,注册2年以上,专职人员有相关业务经历;
3、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无不良记录。
➤政策要点:广纳服务机构!
(四)支持力度:
每家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30万元,每个团队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
➤政策要点:加大支持力度!
每年企业支持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增加到30万元,团队支持额度不变。
(五)操作方式:
1、申领和使用
企业和团队登录本市创新券管理信息平台申领创新券。
服务机构在接受服务委托后,在线提交合同。
2、兑付前登记
管理中心对合同中符合当年度服务事项清单的专业服务及相应服务金额予以确认,并按该服务金额的50%拟定创新券使用额度。
企业和团队在线将创新券支付给服务机构用以购买相关专业服务;
3、申请兑付
服务机构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在线提交到款凭证、发票、收取的创新券等材料,申请兑付;
管理中心予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付。
网上平台常年受理兑付申请,每季度集中拨付一次资金。
➤政策要点: 操作流程、核定比例、兑现周期变化
(1)使用:
需服务前上传合同——管理中心确认服务内容、金额环节及创新券使用额度——企业、团队在线支付创新券给服务机构。
(2)兑付:
由服务机构提交兑付申请及相关材料。
(3)核定比例:
按照经确认的服务金额50%比例核定用券额度;
(4)兑付周期:
常年受理兑付申请、每季度集中兑付。
(六)跨区域:
长三角地区以及本市与其他地区间的创新券通用通兑办法,另行制定。
➤ 政策要点:首次增加跨区域通用通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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